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审计署机关和派出局2009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分组
按照“报考相同职位考生在同一面试小组面试”的原则,我们将组成两个面试考官小组,同时将所有面试考生按职位分成两个小组,考生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报考业务司局一、二、五、六职位的考生。
第二组:报考业务司局三、四、七职位的考生。
参加面试人员分组一览表
组别 |
职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最低 面试分数线 |
面试时间 |
第一组 |
业务 司局一 |
王逸辉 |
13012621730 |
110.8 |
|
熊鹭 |
13017920202 | ||||
景宏军 |
13012313613 | ||||
郭东 |
13017871415 | ||||
胡义芳 |
11514234809 | ||||
第一组 |
业务 司局二 |
王蕊 |
13018411727 |
117.1 |
|
高明明 |
13018971126 | ||||
赵伦 |
13018031311 | ||||
闫新国 |
13017631003 | ||||
俞惠宁 |
13014239802 | ||||
业务 司局五 |
杨柳 |
13017783028 |
106.8 |
| |
周颖 |
13011151018 | ||||
孙伟华 |
13018060716 | ||||
张琼霞 |
13014224204 | ||||
姜蕾 |
13019331206 | ||||
业务 司局六 |
刘洪华 |
13018422010 |
115.8 |
| |
王斐斐 |
13013753502 | ||||
蒋晶晶 |
13012613203 | ||||
郭婧 |
13011272220 | ||||
李筠 |
13012203010 | ||||
第二组 |
业务 司局三 |
黄少琳 |
13018482027 |
118.2 |
|
刘稚怡 |
13018070208 | ||||
王宾杰 |
13014124002 | ||||
赵文发 |
13018410623 | ||||
吴鹉 |
13018691327 | ||||
第二组 |
业务 司局四 |
周伟 |
13014234214 |
115.7 |
|
曹新建 |
13019331209 | ||||
肖永亮 |
13017911330 | ||||
岳娟 |
13010511726 | ||||
余山川 |
13012618002 | ||||
业务 司局七 |
薛祯祯 |
13013210514 |
114.9 |
| |
邢志萍 |
13018911606 | ||||
张雅旎 |
13018555629 | ||||
刘畅 |
13019331204 | ||||
吴莉萍 |
13015030530 | ||||
徐意 |
13018692003 |
| |||
谢天卉 |
13012312520 | ||||
王传瑜 |
13017602013 | ||||
王琼 |
13012621603 | ||||
李菁 |
13017700911 |
二、面试地点和注意事项
(一)时间
面试时间为每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本人面试当天上午8︰30报到,8︰50准时进入候考室;请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本人面试当天下午13︰00报到,13︰20准时进入候考室。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地点
审计署机关办公楼(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
(三)注意事项
1、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报名推荐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2)在职考生须提供本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届时如未确认,以自动放弃处理,我署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内容包括国家规定的综合知识考试以及英语测试两个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无指定复习材料;面试分两个小组同时进行,每组采用随机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按序号依次进行。
3、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当天带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二寸)备用。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4、面试时须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英语、计算机等级证明材料,以供工作人员查验。
三、 体检的时间和注意事项
(一)时间
(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50,在审计署办公楼前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体检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验证后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抽血及做完B超后,可在体检中心免费用早餐。
2、不得让他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同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3、为减轻考生负担,体检费用由审计署统一支付。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我们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审计署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三)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四)乘车路线:考生可乘坐公交102、103、603、746、850、运通106到阜外西口(天意小商品批发市场)下车,或15、65、708、732、716、814、16支到百万庄东口或展览路下车,也可乘坐环线地铁到阜成门站下车,再转乘有关车辆。
预祝广大考生新年愉快、考试顺利。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010—68301429 68301414(传真)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